各相关单位:
现将省厅《关于建筑起重机械使用登记备案编号关联核验的公告》转发给你们,望各单位遵照执行。
注意事项:
一、办理备案证电子证照前,产权单位应先登陆杭州市起重机械智慧监管平台,注销原建筑起重机械产权备案证后,登录浙江省政务网,搜索建筑起重机械首次出租前或者首次安装前备案,进行在线办理。
二、2025年12月1日前已申报安装告知未安装的建筑起重机械或无法办结使用登记的建筑起重机械,都需在办理备案证电子证照后重新进行安装告知。
三、已办结使用登记电子证照的建筑起重机械,原使用登记电子证照有效,无需变更。产权单位应在设备拆卸并注销后及时办理备案证电子证照。
四、本市产权单位办结完成备案证电子证照后,需登陆杭州市起重机械智慧监管平台,录入设备相关信息,上传省政务网办理的备案证电子证照后,提交至产权单位工商注册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再次审核。
五、外省(市)办理的备案证电子证照首次在杭州市申报建筑起重机械安装告知前,由建筑起重机械“一体化”单位登录杭州市起重机械智慧监管平台,负责录入设备相关信息,上传备案证电子证照,提交至工程项目所属监督站进行审核。
总站咨询电话:88379613
杭州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协会
2025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