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取消浙江恒宸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等4家
“一体化”管理模式企业资格的公示
各相关企业:
根据杭州市建筑起重机械“一体化”管理企业确认规则(试行)杭质安协[2021] 10号和杭州市建筑起重机械“一体化”企业考核规则(试行)杭质安协[2022] 1号文件要求,浙江恒宸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等4家企业(名单详见附件)有效期届满后,未在规定时间内向杭州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协会提交一体化复审资料,经研究决定,现取消其4家企业一体化资格。
请相关企业自公示发布之日起15天内与杭州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协会取得联系并提供“一体化”企业复审资料。逾期未主动联系并提交资料的,视为自动放弃。
附件:企业名单
杭州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协会
2024年9月2日
关于取消浙江恒宸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等4家“一体化”管理模式企业资格的公示.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