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质安协[2014]17号
关于朱来庭等同志职务聘任和解聘的通知
各会员单位:
为了贯彻落实杭州市委组织部《关于规范退(离)休领导干部在社会团体兼职问题的通知》精神及市城乡建委通知的要求,保持协会各项工作平稳过渡、健康发展,经二届三次常务理事会议审议、通过,决定:
一、聘任朱来庭同志为杭州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协会副秘书长;
二、解聘邢庭荣、陈国良同志的杭州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协会副秘书长职务。
特此通知。
杭州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协会
2014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