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质量安全监督机构、施工企业、有关单位:
根据市建委《关于转发杭州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协会<杭州市建设工程"西湖杯"(轨道交通工程)评比办法(试行)>的通知》(杭建工发【2013】316号)的要求,2016年度杭州市建设工程“西湖杯”(轨道交通工程)即日起开始申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参评“西湖杯”(轨道交通工程)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 参评工程必须是符合基本建设程序,各项手续的证明文件
齐全,具有独立使用功能的新建轨道交通建设工程,且通过质量验收合格并且投入运行1年以上。
二、参评工程应具有以下规模:
1、造价在10000万及以上的车站、车辆段、综合基地、控制中心单位工程。
2、造价在5000万及以上的区间、隧道、高架单位工程。
3、造价在5000万以上的轨道正线工程。
三、参评工程应获得“杭州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标准化样板工地”及杭州市建设工程“西湖杯”结构优质奖。
四、申报“西湖杯”的工程主体结构不应存在甩项;附属结构存在甩项的,应提供审批单位对甩项部分的批复意见。
五、申报“西湖杯”(轨道交通工程)的施工企业应提供有关
申报材料,材料必须符合《杭州市建设工程“西湖杯” (轨道交通工程)评比办法(试行)》的要求。
参加“西湖杯”(轨道交通工程)评选,应以单位工程进行申报,申报类别包括土建工程(含车站、区间、车辆段及综合基地)和轨道工程。
本次申报至2016年3月25日截止,请申报单位务必于3月25日前将材料上报杭州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协会(杭州市下城区建国北路京都苑18幢2单元3楼),联系人:包振毅;联系电话:88393231;手机:13958169156。
杭州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总站
杭州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协会
2016年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