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建质安协[2010]第006号
关于外地进杭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单位办理 进杭备案登记手续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
根据杭州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总站《 关于加强建筑起重机械租赁、安装拆卸和使用安全管理的若干意见》杭建监总[2010]33号文件第二款第四条、第五条之规定,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凡外地进杭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单位均须到本会办理进杭备案登记手续。
(一)、办理进杭备案登记手续应具备如下资料:
一、企业工商营业执照;
二、税务登记证;
三、企业代码证;
三、起重设备安装拆卸工程专业承包资质证书;
四、安全生产许可证;
五、安装拆卸人员上岗证(A、B、C证);
六、安装拆卸人员化名册。上述备案资料应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均须加盖公章(备案部门留底)。
(二)、备案单位须填写《进杭建筑起重机械设备安装拆卸登记备案表》,一式二份。
外地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单位办理进杭登记手续后,方可在杭建筑施工单位项目工程中进行安装拆卸。凡未办进杭登记手续的,一经查实,后果自负。
特此通知
杭州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协会
二○一○年六月三十日
抄送:各区县(市)质量安全监督站
附:
进杭建筑起重机械设备安装拆卸单位备案表
申请备案单位 |
(公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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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执照注册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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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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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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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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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登记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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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代码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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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许可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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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质等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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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杭办公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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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拆人员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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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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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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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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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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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案单位: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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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 注: |
备案资料: 营业执照、安拆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税务登记证、
企业代码证、岗位证书(A、B、C证)原件及复印件,所有复印件均须
加盖红章。本表一式二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