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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城乡建设部下发通知决定未来五年集中开展工程质量专项治理

2013-12-09 

  为巩固近年来工程质量管理成果、促进工程质量水平进一步提高、满足人民群众对工程质量的更高期望和要求,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日前下发通知,决定用五年左右时间,在全国集中深入开展工程质量专项治理工作。专项治理工作包括房屋建筑工程勘察设计质量专项治理和住宅工程质量常见问题专项治理两方面内容。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还同时印发了《房屋建筑工程勘察设计质量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和《住宅工程质量常见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其中,《房屋建筑工程勘察设计质量专项治理工作方案》明确,勘察设计质量专项治理范围包括住宅工程(重点为保障性安居工程)、大型公共建筑和超限高层建筑;勘察质量专项治理工作重点是强化勘察现场工作质量控制和室内试验工作质量管理;设计质量专项治理工作重点是强化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执行、设计方案论证和规范设计变更管理。该方案提出,通过专项治理,争取2017年全国房屋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每百个项目违反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数比2012年下降25%,勘察设计审查一次通过率在2012年基础上提高15%。勘察设计引起的房屋建筑工程质量问题明显减少,全国房屋建筑工程勘察设计质量总体水平显著提高。

  《住宅工程质量常见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明确,治理范围是新建住宅工程特别是保障性安居工程;治理重点是渗漏、裂缝以及水暖、电气、节能保温等方面影响使用功能的质量常见问题。该方案要求,各地要结合实际,在上述治理重点基础上补充、细化确定本地区住宅工程质量常见问题专项治理重点。该方案提出,通过五年努力,新建住宅工程质量常见问题预防和治理覆盖率达到100%,住宅工程质量水平明显提高,住宅性能明显改善,住宅质量投诉明显减少,住户质量满意度明显提高,专项治理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要求,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充分认识深入开展工程质量专项治理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综合治理,按照《房屋建筑工程勘察设计质量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和《住宅工程质量常见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要求,结合实际制定本地区专项治理具体工作方案,明确阶段工作目标,突出治理重点,采取有效措施,认真组织开展治理工作,确保专项治理工作取得实效,促进全国工程质量水平不断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