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质安协[2015]12号
关于同意聘任郭 俊、吴卫珠同志为施工机械安全分会
副秘书长职务的通知
各有关企业:
根据杭州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协会施工机械安全分会《章程》第四章第十七条第七款的规定,经分会秘书长提名、分会理事会议2015年12月24日审议通过,协会同意聘任:
郭 俊、吴卫珠同志任杭州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协会施工机械安全分会副秘书长。
特此通知。
杭州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协会
2015年12月25日